6月26日消息,互联网非不法之地,抹黑造谣势必要承担法律责任。
今日,博主“科技壹点Pro”发布微博称,荣耀终端有限公司诉一博主案件胜诉,后者判赔30万,“目前手机圈赔偿最多的”。
荣耀终端股份有限公司品牌营销总裁、集团首席营销官郭锐转发该微博称:我们欢迎批评监督,但对抹黑诋毁不会姑息。
从“科技壹点Pro”分享的一审判决书中可以看到:
一、被告杨某某应停止侵害,并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删除侵权内容。
二、被告杨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,在其新浪微博账号“叽歪数码VVV”、百家号账号“叽歪数码”、网易账号“叽歪数码vvv”公开发布致歉声明(内容需经本院审核,保留时间不少于30日);
如被告杨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指定行为,本院则将本判决的主要内容刊登于在全国发行的报刊上,所产生的费用由被告杨负担。
三、被告杨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,向原告荣耀终端有限公司赔偿30万元。
四、驳回原告荣耀终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。
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,二审判决结果为“维持原判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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